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教養的迷思」讀後心得

「教養的迷思」
作者: 茱蒂.哈里斯(Judith R.Harris)
譯者: 洪蘭
出版社: 商周出版


迷思:父母教養決定孩子的發展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父母的教養必然是影響一個孩子性格、發展成就的最重要因素,因為父母是孩子最初、也最深刻的學習對象,是孩子小小世界中的發號施令者,而教養從小開始一點一滴累積,不論是有意或是無意的,父母的價值觀不只會顯現在自身的言行舉止中,更會傳遞、灌輸給孩子,就像書中第十頁所提到的:有愛心、能與嬰兒有所互動的父母,他們的孩子比較會安全的依附在其身邊,而且長大後會成為有自信、行為友善的人;以及:對待孩子十分嚴苛的父母,將來孩子會變得有攻擊性和容易焦慮。
    這些關於父母教養的說法大多都有研究理論支持,每隔一陣子都能看到報章雜誌報導關於父母教養方式對人格發展影響的新聞,或者教導父母應該如何對待自己的孩子,甚至可能提出警告-如果不這麼做可能造成孩子將來的種種負面發展,這種正反兩極的後果,讓人就算有些許的懷疑,也不敢拿孩子來做實驗,也就是說,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尤其整個社會似乎也都不時的透露出這樣的觀念,就像我們如果在公共場合看到一個小孩子四處跑來跑去,會開始搜尋他身邊的大人,並且觀察、懷疑為什麼大人沒有阻止;一個人因為個性與同儕團體格格不入,大家會想,他的父母一定是太放縱他,導致他的個性偏頗;甚至前一陣子死刑犯的話題正火熱,大家開始議論紛紛,談話性節目甚至調查、蒐集許多資料,討論著父母從小對他的教養出了什麼問題。這樣的文化價值觀讓父母在教養孩子時總是得戰戰兢兢,有時候,不得已逼迫孩子的同時,其實也是在逼迫自己,就像書中第四百三十頁舉的例子:一般的忠告,都建議父母讓嬰兒習慣一個人睡,但是大自然並不是要嬰兒自己睡的,嬰兒哭的時候,父母會跟嬰兒一樣痛苦,但是他們還是會這樣做,因為這是專家說的。

迷思:子不教,父之過?
    畢竟,就如同書中第三百九十八頁所說的:怪罪父母是最容易做到的事,三字經裡也有「子不教,父之過」的觀念,不僅是在道德上,現今的法律也同樣透露出這樣的訊息在成年之前,父母有法律責任要管教子女的一切行為,也必須承擔自己的管教方式所造成的結果,尤其是在青少年階段,問題行為一一浮現時,父母總是為如何管教子女而傷透腦筋,甚至得接受他人的檢視,疏於管教、管教過嚴都可能被定罪,但是,仔細想想,這道理就跟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一樣,沒有一定的準則,種種對待方式其背後的原因也都複雜得不是旁人能夠理解,怎樣是好、怎樣是壞,怎麼能由旁人輕易定罪。

打破迷思:享受為人父母的樂趣
    看了書本內容之後,才發現原先我們所認為的理所當然-也就是作者在開頭提出的「教養的假設」-,原來是一種錯誤的堆積,無須多加證明,大家就都認同「理當如此」,再從這個基礎上找到能夠支持的研究證明,結果不只強化了這樣的迷思,更加重了父母的沉重負擔,必須注意孩子每個生活細節、教育的過程,長大後還得無條件的承擔「自己造成的後果」,很多例子都讓人深感父母對孩子的責任無比重大,甚至是沉重,不過,許多相關的論證,都被作者一一反駁,並且提出一個不一樣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
    我最喜歡的是這本書所提出看待養育這件事的特別角度,就像第四百三十二頁說的:「父母」應該是要享受為人父母的樂趣,假如你並沒有享受到這個樂趣,或許你太努力、做得太過頭了。他有力且誠懇的告訴那些戰戰兢兢、充滿焦慮的父母,可以用更平常的心對待自己的小孩,畢竟,生養及教育小孩應該是一種愉快的互動過程,曾幾何時變成如此大的壓力和負擔,看著孩子一天天的改變和成長,可以感到成就,卻不需要感到大太多的歉疚,不僅讓父母重新省思,以更輕鬆的方式與小孩共處,也提供了相關的教育者、研究人員,甚至審理相關案件的法官、以及談論起這類議題的人們,更不一樣的思考路線,跳出固執的迷思